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2〕16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调课安排
5月2日(星期二)的课调至4月23日(星期日),5月3日(星期三)的课调至5月6日(星期六)。
三、相关要求
各部门(单位)做好相关工作安排,在放假前对本部门(单位)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。各学院在放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23年4月18日